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禅城两工厂伪造证件多次借款 高息诱惑诈骗近280万

2015-06-26 15:55:49.0 出处:

    文/佛山日报记者叶晨 通讯员邱小华、刘勇

    禅城两位工厂主为了“赚钱快”,放弃了实业,做起民间借贷。不久遇上资金链告急,他们为了“拆东墙补西墙”,伪造多个房产证、汽车证继续骗贷,最终资不抵债。近日,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犯诈骗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、13年,并处罚金。二人不服上诉,佛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。

    伪造证件多次借款

    何超和谢美心二人原本在佛山经营文化雕塑公司,在听说民间借贷赚钱快后,便以公司运作需要资金为幌子,高息向别人借钱,再把借来的钱转借给他人,从中赚取利息的差额。然而,2011年中,他们遭遇多个借款人跑路,400多万元款项收不回来。二人感觉已无路可走,唯有继续找其他人借钱,但二人名下房产都已因民事诉讼被查封,为顺利借钱,二人开始造假证。

    2012年初,二人以公司运营需要资金为理由,向公司办公室房东杨女士融资,给出高达5%的月息,还以伪造的房产证做抵押。杨女士投资22万元,当月收到超过1万元的利息。隔了一个月,他们又以一张假的奥迪机动车登记证为抵押物,向杨女士借了50万元。

    此后三个月内,二人又谎称公司在惠阳、揭阳、广西等地有合作项目,以伪造的工程合同复印件为抵押,先后向杨女士借款230多万元。二人还以类似方法,另外借得赵先生、陈先生共近95万元,并返还利息高达30多万元。据统计,扣除返还的利息,二人共诈骗近280万元。

    直到2013年中旬,何、谢二人再度入不敷出,借款人也先后发现利息“断供”。杨女士核查后发现自己手持的房产证、机动车登记证都是假的,工程合同复印件上的公司也不存在,这才发觉被骗,向公安局报案。当年10月,何超和谢美心被民警抓获。

    需警惕“高息诱惑”

    何、谢为何屡屡骗钱得手?禅城区法院总结分析,二人伪造多本房产证、汽车证,给被害人保管作为“抵押”,另伪造工程合同,谎称其经营的公司承做大额工程项目,骗取被害人信任,并在取得款项后一段时间,按期支付高额利息,麻痹被害人的警惕性。根据案件描述,二人还屡次带投资人“实地考察”,加深信任感。他们曾带杨女士去广西南宁某寺庙工地,谎称是自己公司的项目,让杨女士相信。

    据何、谢二人所述,借来的钱,除了还旧债主、供利息,其余均让二人挥霍一空。

   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陈佳娜律师表示,小微企业在银行借贷不易,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融资在本地也较常见。上述案件何、谢二人已涉及诈骗,但是被骗者自身也存在问题:首先,被骗者贪图高利息。法律有规定,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,且现在几乎任何实体行业都没有60%的年回报率,如此高息并无基础。其次,被骗者可能疏于法律常识,比如房产抵押必须去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。

    (何超、谢美心系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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